

近日,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鄉村振興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在健康保障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,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,加强县、乡、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做好農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,加強農村老幼病殘孕等重點人群醫療保障,最大程度維護好農村居民身體健康和正常生産生活秩序;扶持建設農村區域養老服務中心,創建一批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縣,推廣日間照料、互助養老、探訪關愛、老年食堂等養老服務;加大對農村婦女、未成年人、殘疾人、精神障礙人員等的支持保障力度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,加快老區蘇區振興發展,推進龍岩與廣州、三明與上海對口合作,提升教育、健康、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;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,適度擴大社會救助保障範圍,做到應救盡救;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,加大村莊公共空間整治力度,持續開展村莊清潔行動,整縣整村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。
《意见》指出,实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计划,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;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、“大学生鄉村醫生”专项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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